【使馆通知】关于河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受理中国签证的通知

创建日期: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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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雅达通翻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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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中国驻越南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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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服务中越人员往来,向申请人提供更快捷、便利的领事证件服务和更舒适、便捷的办证条件,从2019年9月6日起河内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证申请中心”)负责处理部分领事证件申请相关业务。上述业务包括受理普通签证、中国香港签证、中国澳门签证申请,以及采集中国澳门签证生物识别信息、代收签证规费(包括加急费和特急费)、发证及提供咨询等。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9月3日至4日签证中心试运行。期间,持普通护照的申请人可前往签证申请中心或使馆递交申请,如在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可在签证申请中心网站在线填表和预约。9月5日上午不对外办公。2019年9月6日起签证申请中心正式运行,使馆不再受理持普通护照者的普通签证、中国香港签证、中国澳门签证申请,申请人须通过签证申请中心递交上述申请。

地址:越南河内市纸桥郡义都坊冯志坚路一号长盛大厦7层

电子邮箱:hanoicenter@visaforchina.org

网址:www.visaforchina.org

对外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6:00(节假日另行通知)

 

二、持外交、公务护照者,或申请中国外交、公务、礼遇、人才签证者,请直接到使馆递交申请,无需预约。使馆仍将继续受理公证、认证、护照、旅行证申请等业务。对外受理及取证时间为 08:30—11:00和14:30—16:30(节假日另行通知)。详细信息请参考使馆网站领事服务栏目。

 

三、签证申请中心将代使馆收取签证规费和急件费。签证申请中心收取签证服务费。根据申请者意愿提供VIP服务,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相关服务详情请询签证申请中心。咨询电话号码详见签证申请中心网站。

 

四、签证申请中心不参与签证的审批程序。使馆领事官员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五、除签证申请中心外,使馆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办理各类领事证件中介服务,请申请人谨慎处理相关信息。

 

                                                   越南便民电话

越南报警电话 113
越南火警电话 114
越南急救电话 115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02439331000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0908002226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090558001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00861012308 或 00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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